國浩律師事務所南亞東南亞法律研究中心近日圓滿完成了對越南、老撾、緬甸、泰國等四國關于外商投資的十六部法律的翻譯工作。
此次翻譯工作系云南省人民政府為服務“一帶一路”建設,實現法律先行服務舉措的政府立項任務。2018年11月16日正式啟動,歷時一年半。
在云南省司法廳、國浩律師事務所、國浩發展研究院、國浩昆明辦公室的大力支持下,國浩南亞東南亞法律研究中心團隊先后赴越南、老撾、緬甸、泰國四國實地調研,確定法規、搜集文本、選聘翻譯機構,歷經三次初校、討論、修改和征求高校、研究機構和研究中心外聘專家意見才最終定稿。最終翻譯十六部法律,形成了外文150余萬字、中文64萬余字的2000多頁的外文-中文對照文稿。
早前,國內僅有越南、老撾、緬甸、泰國等國家外商投資法律的學術研究論文及相關法律的文本片斷。此次翻譯工作的完成,填補了沒有上述國家最新相關法律法規完整外文-中文對照文本的空白,既有利于有意前往上述四國投資興業的企業和個人參考借鑒,也有助于國內的涉外機構、學者和律師研究和使用。這是對東南亞國家法律研究的重要成果,對服務“一帶一路”建設、推動法律先行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