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貴州省生態文明建設,創新生態環境保護機制體制,7月3日,貴州省清鎮市生態環境社會治理試點工作正式啟動,清鎮經開區二十多家企業三百多名職工參加啟動會,清鎮市人民政府、清鎮市人民法院、清鎮經開區、清鎮市生態文明建設局、清鎮市司法局、站街鎮人民政府、貴州省律師協會等相關單位領導蒞臨。啟動會上,進行了經開區綠色企業促進會揭牌,為群眾監督員頒發了聘書,清鎮國浩生態環境保護人民調解委員會揭牌儀式同時舉行,清鎮市人民法院院長舒子貴、清鎮市司法局局長王守峰為調委會揭牌。
鄭世紅律師代表國浩貴陽、清鎮國浩生態環境保護人民調解委員會在啟動儀式上發言,對調委會的性質、調解糾紛的范圍、如何委托調解進行了簡要介紹,并認為開展生態環境社會治理試點工作,引入生態環保調解機制,彰顯了清鎮開放、自信的態度,體現了清鎮市政府的擔當。
參與清鎮市生態環境社會治理試點工作,成立清鎮國浩生態環境保護人民調解委員會,是國浩貴陽長期致力于生態環境保護公益法律服務的又一次嘗試。
2017年5月23日,國浩貴陽在貴陽市觀山湖區發起設立了全國第一個專業的生態環境保護人民調解委員會——貴陽國浩生態環境保護人民調解委員會。清鎮國浩生態環境保護人民調解委員會是國浩貴陽發起設立的第二個生態環境保護專業人民調解委員會,2018年5月2日成立,承擔清鎮市生態環境社會治理試點工作中的糾紛調解工作,是試點工作的重要環節。調委會將在司法行政部門和人民法院的指導下,發揮專業優勢,奉獻律師力量,調處生態環境糾紛、宣傳生態環境法治、促進生態環境保護。
一年時間里,國浩貴陽先后發起成立了2個生態環境保護人民調解委員會,這是國浩貴陽律師勇于承擔社會責任的體現,也展現出相關部門和社會民眾對國浩貴陽律師的認同與信任。
國浩貴陽環境資源法律師團隊先后代理了環境公益訴訟案24件、參與6部地方環境資源法規的起草或立法后評估、主持完成全國首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案、成功調解法院委托調解的生態環境糾紛3件、長期免費擔任環保NGO貴陽公眾環境教育中心常年法律顧問,并擔任貴陽市級“民間河長”和貴州省民間河長義務監督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