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9日,由人民法院報評選的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件正式公布。此次入選的十起商事案件,均為2019年具有重大社會影響力和標志性意義的案件。其中,由浙江省紹興市上虞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虞區法院”)審理、國浩律師(杭州)事務所作為管理人承辦的浙江金盾系破產重整案(以下簡稱“金盾案”)成功入選。
案情簡介
浙江金盾系公司是制造先進能源裝備為主的大型民營企業集團,年產值達13.8億元。2018年1月金盾系公司因資金鏈斷裂,巨額債務風險全面爆發。4月,上虞區法院依法受理金盾案,后裁定其中八家人格混同公司合并重整。2019年6月,浙江金盾系公司的重整計劃草案經債權人會議表決通過,且獲人民法院裁定批準,目前重整計劃執行順利。
律師工作
上虞區法院通過競爭方式指定國浩杭州等作為管理人,其中,國浩杭州擔任本案管理人負責人。管理人在人民法院和債權人會議的監督下,在維系企業持續經營的同時迅速確定八家關聯企業實質合并重整、優質產能企業分別招募投資人、無產能企業清算的思路,分類妥善處置困境企業;通過引入網絡視頻技術信息化手段、債務分段清償等有效舉措切實保護債權人權益。金盾系公司經過重整,成功引入了包括世界500強企業中信泰富公司、中國500強企業申能集團等實力投資者,四家實體企業重獲新生,1400余名員工留崗工作,84億元債務穩妥化解,取得良好效果。
專家點評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博士生導師鄒海林對金盾案作出高度評價。他指出金盾案是法院堅持市場化、法治化方向,以專業化、信息化手段,充分發揮破產審判職能和府院聯動機制作用成功挽救危困民營企業、有效防范和化解區域性重大金融風險的典型案例。
一、堅持市場導向,在繼續經營維持生產力的同時,通過破產程序中債權人會議全程監督下公開招募、多輪對接商談、邀請實地考察等方式引進業內世界500強和中國500強企業作為重整投資人,引入重整資金近12億元,實現重整企業有效生產力與重整投資人資源的優化配置。
二、堅持法治原則,人民法院依法審判有序推進破產進程,從2018年4月及時受理鎖定債務風險、10月通過聽證依法裁定人格高度混同關聯企業合并重整,到2019年6月批準重整計劃,在各關鍵節點,人民法院依法審查實質合并重整的條件、重整計劃合法性、債權人權益保障、相關方主要股東與債權人共同設立公司參與重整投資、債務分段清償等重點難點法律問題,妥善平衡和依法保障企業職工、債權人、投資人、債務人企業股東等利害關系人權益。在人民法院和債權人會議監督下,破產管理人依法開展接受債權申報(債務規模達84億余元)、審核、制訂重整計劃草案等專業法律服務。
三、地方政府履行職工工資保障、政策協調等公共服務職能,與破產審判有效銜接。案件審理中,政府提供工資墊資、依法對接招商引資政策,國土、房管、稅務、工商等依法解決重整進程中碰到的稅務籌劃等具體問題,切實優化營商環境,實現破產法律框架與政府公共服務的有序對接。
此次金盾案債務規模巨大、關聯企業眾多、企業資產復雜、員工數量較多、維穩壓力以及地方金融風險較大,重整具有一定的困難和挑戰。國浩杭州擔任管理人以來勤勉盡職,嚴格按照“合法、合規、合理”以及最大化保護和均衡各方利益的原則,為金盾案獲得重整成功提供了專業支撐,使得債權人利益得到有效保障,四家實體企業獲得重生,地方金融與社會穩定風險得以化解,得到了各方的高度贊譽。
國浩杭州辦公室作為浙江省最早成為破產管理人的律師事務所之一,在破產、和解、重整重組、債務重組、清算管理、不良資產處置及相關業務領域有著豐富的經驗。本案管理人團隊由國浩杭州合伙人馬駿擔任負責人,團隊成員包括國浩杭州管理合伙人葉通明,合伙人葉燕燕、吳競軼,律師陳江剛、孫晶、徐嘉赫、樓夢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