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一級整理儲備、房地產開發、基礎設施建設
民商事爭議解決、刑事辯護業務
常年法律顧問業務:
擔任鄭州市土地儲備中心、鄭州地產集團有限公司、河南鄭地新城建設產業發展有限公司、鄭州航空港綜合試驗區(鄭州新鄭綜合保稅區)經濟發展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河南新高地控股有限公司、鄭州西流湖控股有限公司、康利達裝飾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雅寶地產有限公司、河南中博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大通投資、河南鄭地新城置業公司、中國人保財險河南分公司、省級平臺基金公司等政府部門及企事業單位的常年法律顧問;
曾先后擔任國家開發銀行河南省分行、中國人保中國人民人壽河南分公司、中國人保健康河南分公司、中國人壽財險河南分公司、中國人壽河南分公司、鄭州地產長城置業有限公司、鄭州永威置業有限公司、鄭州大學第一附屬醫院、 河南世航之窗供應鏈有限公司、國君資本、明希資本等單位的法律顧問;
專項法律顧問業務:
為中國人保財險河南省分公司擔任汽車消費貸款清收專項法律顧問,主管全省車貸險清收及訴訟工作;
制定《人保全省車貸險清收法律工作管理辦法》,指導全省清收法律工作,通過訴訟徹底扭轉了保險公司在面對各銀行的被動局面;
為鄭州市城市拆遷設計了《拆遷責任保險》,由中國人保上報保監會審批備案,為推動城市拆遷更新引入保險機制,促進了城市拆遷進程,保護了各方利益;
為鄭州市多個城區土地一級開發整理提供專項法律服務;
為淇縣農信社提供不良貸款專項清收法律服務;
為多家基金合伙企業登記備案、清算事項提供專項法律服務;
為多起地產并購、融資提供專項法律服務;
多次為企業發債、中票融資、美元債提供專項法律服務;
投資監管項目;
民商事訴訟業務:
代理多起國家開發銀行與各地市政府融資平臺公司、國有公司以及熱力、天然氣、交通等基礎設施收費貸款訴訟案件,參與當地政府企業的談判、訴訟工作,為國家開發銀行回收貸款數十億元;
2005年至2009年,在保險公司先前兩年應對各銀行車貸保證保險訴訟全部敗訴的情況下,臨危受托代理保險公司打贏了第一例保險公司與各大銀行、汽車銷售公司的訴訟案件,改變了保證保險為保證擔保的錯誤認定,徹底扭轉了保險公司的被動局面。由此,保險公司車貸險的清收工作由主動配合銀行清收、承擔貸款清償轉為應訴、拒賠階段,并指導各地市公司開始先前大量敗訴案件的再審改判工作,之后累計代理汽車消費貸款訴訟案件上千起,為保險公司挽回損失數十億元;
代理信達資產訴洛陽春都有限公司、中鋁洛銅有限公司借款擔保、借改制之名逃避債務的訴訟,為信達資產挽回損失數億元;
代理政府部門應訴上百起被拆遷人訴國土、規劃、拆遷行政訴訟取得勝訴,為維護城市更新拆遷秩序的穩定發揮了重要作用;
刑事辯護業務:
某商業賄賂犯罪,案件由個人行賄改為單位行賄罪,個人判處緩刑;
某單位虛開增值稅發票犯罪,單位予以補繳稅款、個人免于起訴;
某危險駕駛罪,犯罪嫌疑人免于處罰、當庭釋放;
某涉嫌非法倒賣土地使用權罪,二審發回重審;
某涉嫌職務侵占罪,免予處罰;
某涉嫌非法銷售假藥罪,免予處罰;
某涉嫌非法傳銷犯罪,免予處罰;
某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犯罪。
鄭州市十大優秀青年律師
鄭州市十大杰出法律衛士
國浩律師(鄭州)事務所 合伙人
河南明商律師事務所 主任、合伙人
河南德英杰律師事務所 主任、合伙人
河南新發展律師事務所 律師
鄭州大學 法律碩士
鄭州大學 法學學士
擔任多家司法機關的咨詢專家和多家國有企業的項目評審專家
基金從業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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