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辯護、涉案企業合規
對刑事案件的應對及處理具有豐富經驗,曾在檢察系統工作十二年,承辦各類刑事案件七百余起。律師執業以來,為星星科技、方大特鋼、長方集團、格力地產、中信銀行南昌分行、江西銀行總行、國資公司、優秀民企等單位或單位高管提供過刑事法律服務。
代表業績:
胡某涉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公安機關擬指控的涉案金額上億,檢察院采納監督撤案的辯護意見,公安機關撤案,五名高管全部無罪釋放。
程某某涉嫌販賣毒品案,某市中院兩次(一審及重審一審)以販賣毒品罪判處程某某無期徒刑,江西高院重審二審采納定性錯誤的辯護意見,改判程某某六年。
萬某某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公安部督辦,萬某某被指控為馬來西亞跨國傳銷組織的地區骨干,檢察院采納鑒定意見客觀性不足的辯護意見,存疑不訴。
葛某某(縣處級評標專家)涉嫌串通投標案,檢察院采納定性錯誤的辯護意見,不予起訴。
詹某某(大型房地產開發公司法定代表人,某縣首富)涉嫌職務侵占、挪用資金、虛開發票案,一審打掉職務侵占罪,核減涉案金額,被判五年六個月;二審進一步核減涉案金額,改判二年二個月。
陳某某涉嫌詐騙案,一審法院以詐騙罪判處陳某某十年二個月,二審法院采納定性錯誤的辯護意見,以合同詐騙罪改判陳某某四年六個月。
羅某某(副區長,公安分局黨委書記、局長)涉嫌受賄案,數額特別巨大,就輕獲刑八年。
貴溪某金屬公司、某環保公司、某建材公司合規案,三家企業在申報中央預算內扶持資金的過程中,偽造銀行資信證明,以虛構項目落實資金的方式,超額申報國家專項扶持資金,詐騙數均在五百萬以上,經合規驗收,法院對三家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全部判緩。
高安某地產公司合規案,該企業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三百余萬,經合規驗收,檢察院對法定代表人作出不起訴決定。
國浩律師(南昌)事務所 合伙人
江西宏正律師事務所 高級合伙人
某市人民檢察院 員額檢察官(借調)
某縣人民檢察院 員額檢察官
某縣人民檢察院 檢察官
江西求正沃德律師事務所 律師助理
江西師范大學 法律碩士
江西師范大學 法學學士
江西省律師協會刑事法律專業委員會 委員
南昌市律師協會財稅法律專業委員會 委員
南昌市第二屆市級檢察院人民監督員
進賢縣政協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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