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31日,中俄能源合作股權投資基金(青島)合伙企業(有限合伙)(簡稱“中俄能源基金”)完成出資繳付并取得基金業協會的備案證明。中俄能源基金由國家電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山東省新動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島市市級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管理中心等機構發起設立,管理人為國家電投集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的中俄能源合作投資基金管理(濟南)有限公司,基金規模為30億元人民幣。
中俄能源基金是“中俄地區合作發展投資基金”(習近平總書記在2018年9月第四屆東方經濟論壇全會上宣告正式成立,總規模1000億元人民幣)的首支子基金,聚焦中俄兩國及友好第三國或地區的重點地區合作項目,以投資新能源產業優質項目為主,致力于深化中俄經貿合作、促進并落實“一帶一路”政治、外交及經濟目標。
國浩北京辦公室受聘為中俄能源基金的募集和設立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務,包括基金文件包的起草、投資者談判、基金備案等。本項目由國浩北京辦公室合伙人李波律師負責,項目組成員包括國浩北京律師武琳悅、許春玲、王浩然、郝喜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