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jrigjwwe9r3qx_article:content 2007年12月14日,本集團天津辦公室方國慶律師代理的12名因船舶碰撞致死的船員家屬訴肇事船舶賠償案由天津海事法院作出了判決。該案非常復雜和困難,甚至涉及到了外國法適用,以及轉(zhuǎn)繼承。12個案件中,有7個判決的賠償金額超過了80萬人民幣,最高的一個案件賠償金額達501萬人民幣,成為1992年最高人民法院頒布《涉外海上人身傷亡若干規(guī)定》規(guī)定最高賠償限額為80萬元以來突破80萬限制的第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