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以下簡稱“《外商投資法》”)是我國新時代推動高水平對外開放的基礎性法律,討論和審議該法草案是今年全國兩會期間的一項重要議程。全國人大代表、國浩執行合伙人車捷律師在全國兩會上的江蘇代表團全體會議中參與審議《外商投資法(草案)》。他還進行了考察和調研,結合律師執業經驗提出了相關建議,并在《焦點訪談》(《奮進新時代:擴大對外開放 促進外商投資》)節目采訪中分享了對《外商投資法》出臺的感受。
3月10日上午,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江蘇代表團舉行全體會議,審議《外商投資法(草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栗戰書來到江蘇代表團,和代表們一起審議。
會上,車捷律師指出,草案針對現實中外商投資領域頻繁出現、爭議較多的問題進行了規范,及時回應了社會關切,更加完善了我國外商投資法律制度。他建議,對港澳臺投資者對內地的投資是否適用《外商投資法》,以及外國政府、國際組織對中國的投資是否適用《外商投資法》作出明確規定。要著力解決跨境商事糾紛處理專業能力不足的問題,建立公平、公正、合理的國家商事爭端解決機制,為國際商事糾紛解決提供更加高效、便利、快捷、低成本的方案。
3月15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外商投資法》。車捷律師接受中央電視臺《焦點訪談》采訪,就《外商投資法》發表見解。
車捷律師認為,制定《外商投資法》,是貫徹落實黨中央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推動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戰略部署的重要舉措。《外商投資法》的出臺,有利于在新時代、新形勢下更好保護外國投資者合法權益,充分體現了新時代改革開放的精神,充分回應了我國對外開放和利用外資面臨的新形勢,對有效利用外資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增強外國投資者的投資信心、激發市場活力等均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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