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碩士以上學歷,法律職業資格A證;
2.有長期從事律師工作的意愿;
3.追求極致和卓越,有責任感、使命感;
4.有持續溝通、跟進、反饋能力或意識;
5.追求效率亦能持續工作,堅持原則亦能靈活變通;
6.具有律師事務所1-3年工作經驗優先。
1.獨立承辦普通法律糾紛,完成爭議解決全程事務;
2.協助辦理重大法律事務;
3.辦理事務所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