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律師執業證及兩年以上工作經驗,具備獨立執業能力;
2.熱愛律師工作,法學功底扎實;
3.良好的溝通和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強,具有團隊合作精神,能承受工作壓力。
具有證券法律服務經驗,資本市場、新三板、并購重組、破產、公司規范治理等業績經驗優先。